极速体育直播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文章出处:产品中心    发表时间:2023-12-06 23:38: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召集,并于2019年6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对外做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对漯河晨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晨凯”)在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的贷款做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漯河晨凯的股东蒋行芳对本次担保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100%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技术、制造、销售;铁质电缆盘具、木质电缆盘具、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的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漯河晨凯资产合计7,582.16万元,净资产6,317.80万元,负债总计1,264.36万元;营业收入6,919.40万元,总利润675.11万元,净利润675.11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漯河晨凯资产合计6,855.40万元,净资产6,417.60万元,负债总计437.80万元;营业收入1,174.97万元,总利润133.06万元,净利润99.80万元(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漯河晨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缆”)业务合作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后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公司为漯河晨凯做担保,可以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逐步加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虹峰电缆的业务合作,促进控股子公司虹峰电缆的业务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拥有非常良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时公司要求漯河晨凯的股东蒋行芳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担保行为风险较小。

  上述担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 述对外做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漯河晨凯担保,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加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虹峰电缆的业务合作,且漯河晨凯的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29,554.0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17,217.19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8,654.00万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2.1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17,217.19万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2.64%。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7日-2019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15:00 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9年7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能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该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00一5:00(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9年7月5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